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 (二)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相关政策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 (三)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为全县各单位(部门)提供指导服务。 (四)研究提出我县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划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为全县各单位(部门)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并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 (五)组织和协调向国家部委、省、市直部门对接、汇报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 (六)组织和协调开展县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发展工作动态、苏区革命史等交流协作、宣传推介工作。 (七)做好县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储备库(动态)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督促落实。 (八)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资金安排建议,加强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做好全县各系统、各行业苏区振兴发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十)负责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龙南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内设4 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与上级的沟通、汇报、衔接;负责日常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统计、资料整理、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财物管理、后勤服务、环境卫生、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对外联络、交流协作、宣传推介工作;负责起草会议通知、会务材料以及做好会议纪要工作;负责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和项目指导科 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相关政策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负责收集并建立县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储备库(动态),并指导、协调各单位(部门)推进项目的开发、申报和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布局和建设建议,加强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研究科 研究提出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依据西部大开发政策研究提出我县执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规划和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为全县各单位(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并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对《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论证,提出对策建议;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对外宣传报道材料;负责龙南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事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部门)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负责起草相关督查文件及督查情况汇报材料;负责编印《龙南苏区振兴工作督查专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