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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供销社机构职能 字号: 大 中 小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1-12-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27030-0102-2011-0001 责任部门:

工作职责  

龙南县供销社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专营、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五)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合作;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并负责保值增值。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龙南县供销社下设有三个股。即人秘股、业务财会股、烟花爆竹管理股。
地  址 江西省龙南县红旗大道132号
电话传真 0797-3512183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7-351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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