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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司法局 字号: 大 中 小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9-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27110-0102-2017-0003 责任部门:

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留龙南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新增职责: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增设社区矫正和医患纠纷调处职责。

二、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及司法助理员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八)管理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物资装备。

(九)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县司法局机关内设七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信息、调研、文秘、信访、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

    (二)法治宣传股(龙南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法治新闻和对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律师工作股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活动;律师资格审核、年检、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对律师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四)公证工作股

 管理、指导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公证机构的设立、奖惩和公证员资格考核、报批、注册、奖惩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公证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五)基层工作股

 管理、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及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

 指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七)社区矫正股

 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核,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

地  址 龙南县龙翔广场广场东路1号
电话传真 0797-3512215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龙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0797-35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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