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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字号: 大 中 小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8-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27410-0102-2015-0001 责任部门:

工作职责 1、办公室(兼财务)
负责本局政务、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县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编制和落实财务预算;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管理;负责票据的管理和开具票据;负责全局人员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开发管理股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采矿权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负责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及矿业权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负责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监管;负责采矿权价款评估备案;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分析、信息服务;负责全县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生产配额管理;负责矿产品加工、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登记和矿产品加工、流通及其配额管理;拟定矿产品加工企业有关回收率等方面的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品交易集散的监管,参与矿业权市场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资源储量股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负责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参与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变动及矿山闭坑的审批;负责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规划区内压覆矿床的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评估;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储备工作和地质勘查活动;负责对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核和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的登记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基金的项目申报和管理;负责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调处探矿权纠纷,指导危机矿山接替资源的找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地质环境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管理;依法对矿泉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管理;指导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法规股

      负责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调;承办矿产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监督检查全县矿产资源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办理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宜;组织对全县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对涉法矿业纠纷的调查、处理;承担局机关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工作。

6、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全县范围内矿业执法监察和矿业秩序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包含财务),2、开发管理股,3、资源储量股,4、地质环境股,5、法规股,6、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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