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龙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是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并依法接受县人武部的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四)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 (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九)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 (十)负责城市新建筑修建战时可用防空的地下室审批; (十一)承办县政府、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防办机关内设3个职能股。 (一)、秘书股 1、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管理机关的人事、财务和人防国有资产; 3、起草机关的综合性文件、材料; 4、负责机关的内外事务管理; 5、组织机关干部进行政治与业务学习。 (二)、指挥股 1、拟定城市防空方案; 2、拟定本区域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实施群众防空组织的年度整组和在岗训练,对整组进行督促检查并备案,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3、组织每年的防空警报试鸣,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发放空袭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4、承担有关抢救灾任务的指挥; 5、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与教育主管部门一起组织实施对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 (三)征管股 1、拟定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相结合的规划,对公用人防工程进行管理,对单位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审批; 3、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 4、对单位和个人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进行备案; 5、定期公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情况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