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5-08-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B27500-0101-2015-0004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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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发[2010]17号),龙南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监局)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并管理下设6个事业性质的基层分站。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对全县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检查和依法查处; 3、负责申报煤矿安全许可证资料初审; 4、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初审和年检初审; 5、对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与处罚; 6、监督和指导煤矿、中介机构搞好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及检测、检验; 7、组织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采掘负责人持证上岗情况; 8、负责全县煤炭税费征管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从工作实际出发,为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设立煤监局办公室、财务股、生产技术股、安全监督股和教育培训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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